王榮珍
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教授,法學博士,碩士生導師,科研處副處長。
主要社會職務:
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、廣東省法學會理事、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咨詢論證 專家、廣東省法學會房地產法學研究會副會長、廣東省“七五”普法講師團 成員,廣州市法學會常務理事、廣州市法學會民商法學常務副會長、中共廣 州市委法律顧問、廣州市政府簡直法律顧問等。
研究領域:
民商法學、地方立法
部分著作及論文:
(一)主要著作
1.《不動產預告登記制度研究》,獨著,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;
2.《合同法專題研究》,合著,中國商務出版社2004年版;
3.《民法總論》,主編,廈門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;
4.《廣東地方立法實踐與探索》,參編,廣東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;
5.《中國地方立法藍皮書中國地方立法發(fā)展報告(2017)》,參編,廣東教育 出版社2018年版。
(二)主要論文
1.《對加害給付概念與救濟的再思考》(獨著),載《政法論壇》2005年第5期,人大報刊復印資料《民商法學》2006年第2期全文轉載,2007年獲得廣東省法學會優(yōu)秀法學成果一等獎;
2.《試析物權法車位(庫)歸屬規(guī)則》(獨著),載《暨南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版)》2009年第5期,人大報刊復印資料《民商法學》2010年第3期全文轉載,2012年獲廣東省法學會優(yōu)秀法學成果二等獎;
3.《對物權法車位(庫)權屬制度的檢視與完善》(獨著),載《當代法學》 2011第1期,人大報刊復印資料《民商法學》2011年第4期全文轉載,2014 年獲廣東省法學會優(yōu)秀法學成果三等獎;
4.《關于在民法典中確立侵害債權制度的構想》(獨著),載《現代法學》2004年第5期;
5.《論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記的性質與效力》(獨著),載《學術研充》2011年第11期;
6.《夫妻財產共有權取得的物權法適用問題》(獨著),載《法學雜志》2010年第10期;
7.《論物權法第74條第1款的理解與適用》(獨著),載《法律適用》2008年第9期;
8.《論預告登記的善意取得》(獨著),載《法學雜志》2011年第3期;
9.《農民工土地承包經營權法律保護二題》(獨著),載《江西社會科學》2006第11期;
10.《論物權變動未登記不得對抗之善意第三人范圍研究》(獨著),載《太平洋學報》2009年第5期;
11.《依囑托轉移登記實踐中的兩個問題及其解決建議》(獨著),載《人大法律評論》2017年第3期;
12.《我國不動產登記賠償責任的司法困境與立法反思》(獨著),載《政法論壇》2019年第4期。
(三)主要項目
1.主持2014年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委托立法項目“廣東省工商登記條例(專家建議稿)起草”;
2.主持2015年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“十二五”規(guī)劃學科共建項目“城市房屋使用性質變更法律問題研究”;
3.主持2016年中國法學會部級科研項目“預告登記立法實施評估及其完善研
4.主持2017年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委托項目“不動產登記錯誤賠償責任研究”;
5.主持2015年廣東省教育廳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“法學院研究生培養(yǎng)中法律職業(yè)倫理教育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”;
6.主持2015年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委托項目“廣州市房屋使用性質變更管理規(guī)定立法研究”;
7.主持2015年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委托項目“城市路橋隧道車輛通行費年票制實施現狀和發(fā)展趨勢研究”;
8.主持2017年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(guī)劃委員會委托項目“不動產登記錯誤賠償責任機制研究”;
9.主持廣州市民防辦公室委托項目“《廣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規(guī)定》修訂”。
(四)參與地方立法、政府決策咨詢等主要活動
1.2014年,主持完成《廣東省工商登記條例(專家建議稿)》立法研究報告,被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采納,作為常委會主任會議文件附件印發(fā)。
2.2015年,主持完成《城市道路隧道車輛通行年票實施現狀和發(fā)展趨勢研究報告》,所提出的取消年票制方案被廣州市交通委員會采納。
3.2015年,主持完成《廣州市房屋性質變更立法研究》,研究報告被廣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采納,在《穗府調研》第4期刊發(fā),呈送廣州市委常委等。
4.2017年,主持完成《不動產登記錯誤賠償責任機制研究項目終期成果》,部分建議被廣州市國土資源與規(guī)劃委員會采納作為《廣州市不動產統(tǒng)一登記辦法》的重要參考。
5.2019年,撰寫的《廣州市物業(yè)管理條例(草案)》專家咨詢報告被采納作為《廣州市物業(yè)管理條例》立法的重要參考。
(五)參與法治宣傳主要活動
1.2011年5月,受邀在廣東省青少年學法、守法、用法系列活動啟動儀式上,作“社會生活與法律規(guī)范”的普法講座,參加人員有來自高校、中學等代表1000余人。
2.2014年5月,受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邀請,在河源市龍川縣進行《廣東省信訪條例》宣講,參加人員包括各縣四套班子領導、法院院長、檢察院檢察長、紀委副書記,各鎮(zhèn)街黨委、政府主要領導,縣(區(qū))直副科以上單位現職副科以上領導干部以及從事信訪、復議、仲裁、訴訟相關工作的全體干部。
3.2017年6月,受邀為省公路局系統(tǒng)干部200余人宣講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》。
4.2017年9月,受邀為肇慶市司法局系統(tǒng)干部300余人宣講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》。
5.多次受邀對廣東省移動等單位進行法律培訓。
(六)獲得榮譽
1.2016年獲第二屆“廣東十大優(yōu)秀中青年法學家”稱號;
2.《對加害給付概念與救濟的再思考》2007年獲廣東省法學會優(yōu)秀法學成果一等獎;
3.《試析物權法車位(庫)歸屬規(guī)則》2012年獲廣東省法學會優(yōu)秀法學成果二等獎;
4.《對物權法車位(庫)權屬制度的檢視與完善》2014年獲廣東省法學會優(yōu)秀法學成果三等獎。
此外,獲廣東外語外貿大學“優(yōu)秀教師”、“優(yōu)秀黨員”、“優(yōu)秀教學獎”、“優(yōu)秀科研業(yè)績獎二等獎”、“優(yōu)秀本科生導師”、“優(yōu)秀研究生導師”、“研究生教學獎”等多項榮譽。